财产分割 ·

夫妻离婚有哪些方法进行财产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在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都应进行平均分割。根据《婚姻法》规定,在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如果是因一方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此外,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也应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那么夫妻离婚有哪些方法进行财产分割呢?

夫妻离婚有哪些方法进行财产分割

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

2、折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共有物一半价格的补偿。共有物的价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确定的价值进行分割。

3、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拍卖,双方对拍卖所得进行分割。价金分割是在双方均不主张共有物的所有权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使用的分割方法。

哪些财产属于可以分割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财产分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约定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不管双方怎么分割都可。无约定的,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分割。法律规定离婚分割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财产。也就是说,只要是夫妻间的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都可以进行分割。属于第三人的财产不能分割。 夫妻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管是哪一方都想多分得一些,当然这都是人之常情。但在具体分割的时候一定不要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取得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