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 ·

怎样办理房产更名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1、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任何买卖双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房产更名

房产更名和过户的区别有哪些

1、房产更名:房产更名的操作流程主要是针对房屋的开发商,这时候的购房者还没有办理好房产证,买家手中只有房屋的买卖合同,还没有房屋的正式产权。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收回原先的合同,重新给你签一份,开发商会收取一定的更名费。没有房产证,但是现拥有者通过开发商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形式更换到他人名下,使其他人成为该房产拥有者的交易方式就是更房产名。

2、房产过户:房产过户是在房主已经拥有合法的房产证情况下,想要将房产转让给他人,通过房管局的方式,将房屋转手给他人的流程。如果要想产权证上换成你的名字就必须到房管局指定的交易去过户,当然这时是必须要交纳一定的税费的。就是将转让房产的原产权人变更为现购买方的产权人的一个过程就叫做过户。过户是通过房地产交易合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