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资料
申请公租房需要的资料包括:公租房申请原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者的结婚证正本和副本,离婚者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的正本和副本,未婚人士的本人户口页原件、复印件。关系证明、工作证明、学生证明、退休证明等,如联名申请人中有未成年人,应提供出生证明和户籍原件及复印件。详细内容如下:
1、本人手写申请书。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证明:
(1、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身、丧偶,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
(3、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的房屋财产分割证明。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
(1、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和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
(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
(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和在校证明。
5、房产证明:
(1、户籍地房产证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

申请公租房的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