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小产权和商品房的概念:小产权房常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其实“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个人、外国公司)向政府机关单位租用土地使用权期限40年、50年、70年开发的房屋,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商品房又称“大产权房”。那么小产权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呢?

1、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购房合同备案,小产权买卖不受法律保护;而商品房是经国家批准建设的,买卖受国家法律保护。
2、购买小产权房拿不到国家颁发的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契税证;而商品房由国家颁发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契税证。
3、小产权房不具有房屋合法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
4、买小产权房不能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而购买商品房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满足条件的还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也不能合法的过户,除了最基本的居住功能以外,几乎不具备额外的增值功能。
小产权房的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购房者买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也可能无法得到拆迁补偿。想要申请银行贷款必须提供合法的物业进行抵押,而小产权房是没有经过主管部门批准而建造的,购房者无法提供合法产权证明,因此也就无法办理抵押贷款。